- 地上房屋漏未辦理繼承登記,僅能以應繼分比例計算土地面積,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
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出售地之地上房屋雖未辦理繼承仍登記在已故父親名下,但實際上已歸屬繼承人公同共有,出售土地時僅能就蔡先生得繼承房屋的應繼分比例(1/3),計算土地面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
該局進一步說明,蔡先生可以先和兄弟辦理分割繼承取得地上房屋後,再出售土地,就能全部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,節省土地增值稅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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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345對抗543,青年首購是主流,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,讓小孩子成家,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,投資客無利可圖,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。